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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分類
產品商標、服務標章、證明標章、集合標章
商標權期限
十年
審查時間
24-36個月
公告期
2個月
年費制度
其他相關說明
1.商標申請可同時進行多種類別的申請。
2.效日註冊費需在審查委員發出核定通知後30日內繳納,繳納後則註冊生效。
3.商標專用權屆滿前6個月及屆滿後6個月內均可辦理商標延展,每次可延10年。
4.商標註冊之後連續3年未使用者,有遭撤銷之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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